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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

索引号:sbxrsj -/2023-0224001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2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第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刘琼等3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刘琼,女,双柏县公安局职工。2022年12月13日21:00左右,刘琼根据单位安排在双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值班期间,不慎摔倒受伤,经双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伴尺骨茎突骨折(左);腕关节肿胀;腰部挫伤;臀部挫伤。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苏海雁,女,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公益性岗位人员。2023年1月10日上午8:40左右,苏海雁在双柏县老年人文体活动中心打扫卫生时,不慎从楼梯摔下受伤,经双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桡骨干骨折(左桡骨下段闭合性骨折)。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苏正达,男,双柏县好百年家具店员工(劳动关系),从事家具搬运、安装、配送货物以及仓库管理。2022年1月8日上午8:20左右,店长王丽萍上班后,因长时间未见苏正达,就到仓库隔壁房顶查看情况,发现苏正达躺在房顶天台地板上没有反应,随即打电话给家具店负责人王晓彬,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王晓彬到达现场后进行急救并拨打110报警。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抢救,出诊医生诊断:苏正达呼吸心跳已停止、无生命体征,临床死亡,并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死亡日期:2022年1月8日10时05分,死亡原因:心脏骤停。经110民警和法医出警勘查,苏正达无外伤,排除他杀他害行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拟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邮编:675100,联系电话:0878—7720288。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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